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绿色消费、增加百姓获得感的有效途径。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开展绿色产品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编制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2016年11月,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的通知》(标委办工一〔2016〕157号,以下简称总体组)。总体组具体负责拟订我国绿色产品标准化发展战略和推进措施,制订我国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提出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协调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技术归口,组织技术归口单位推进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研究提出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的建议,统筹推动绿色产品国际标准化,推进绿色产品标准应用实施等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7年,在总体组的统筹组织以及相关标委会、机构等努力下,先后完成纺织产品、涂料、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塑制品、墙体材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器、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3类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委发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健全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修订,现开展2018年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项目征集。请围绕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及类别,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生活资料、终端消费品、食品等产品,研究提出亟需的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填写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需求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5日前函报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赵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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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