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编制2018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质监标函〔2017〕294号)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有关工业、农业、林业、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建筑、气象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对拟制修订项目计划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了公示,确定《高寒湿地遥感分类》《民用机场雷电防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风景道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等89项为2018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其中制定地方标准76项,修订地方标准13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抓好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落实,并督促项目起草单位在年度内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内,认真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项目单位不能在年度内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应当书面作出情况说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不能按时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且未作出情况说明的单位,不再受理该单位下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