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科函〔2017〕27号
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认监委信息中心:
为做好2017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确定工作,有效落实质检总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委定于5月16日起组织开展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方式
为增强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局节省资金、精减会议的工作要求,本次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不统一组织会议审议,由各专业委自行决定采用网上审议、会议审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审议时间:2017年5月16日-6月9日。各专业委应在此期间组织完成全部审议工作。
三、审议内容与规范
本次审议工作的内容、规范和要求见《2017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见附件),具体操作见《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审议与专家复评功能使用手册》(请通过信息系统下载)。
四、审议的组织及要求
(一)专业委
1.本次计划审议工作由各标准化专业委承担。
2.本次网上审议通过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3.各专业委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组织本专业委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审议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标准复审评价表以及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的填写工作。
4.各专业委在完成审议工作后,应就本专业审议情况做出总结,内容包括审议的组织(人员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情况等),重点项目及其立项原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分歧,相关建议等部分。
5.各专业委秘书长应协助主任委员完成本次审议工作,特别是组织协调和网上操作指导工作。审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我部审议工作联系人进行沟通。
6.各专业委请于6月10日前将本专业2017年常规立项(2017_01批次和2017_02批次)审议结果及审议总结报至我部审议工作联系人;逾期不能提交的,将根据上报情况在后续计划下达中予以安排。2017年科研课题输出项目的审议结论和复审复评结果可于6月30日前提交我部。
(二)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
请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妥善做好本单位专业委成员的时间安排,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审议任务。
(三)认监委信息中心
请认监委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做好审议工作期间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运转的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审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其他要求
(一)专业委成员应保管好本人帐号密码,避免误用;
(二)在填写审议意见时应详细写明推荐或不推荐的理由,以便于其他专家充分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
(三)审议过程中若针对同一项目存在分歧,由主任委员协调解决。
六、联系人
(一)各专业委联系人为各专业委秘书长;
(二)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认监委信息中心 朱明威、傅文钦,联系电话:010-65994168-6616、010-65994166-6612。
(三)审议工作联系人: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标准管理处冯增健,电话:010-82262774,Email:fengzj@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