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和认真研究,同意将《槟榔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牛大力种苗繁育技术规程》、《牛大力栽培技术规程》、《牛大力种苗》、《三角梅苗木质量分级》、《三角梅种苗繁育技术规程》、《三角梅苗木栽培技术规程》、《海南省用水定额》、《旅游综合体评定规程》和《海鲜餐饮加工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列入海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详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按照《标准化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的要求,抓紧完成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地方标准项目按计划完成。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事宜可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联系人:鲁慧中,联系电话:65358429,18689620920)。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