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的程序和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和在研推荐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集中复审工作,确定了37849项标准(含计划)的复审结论,其中继续有效26328项、修订7379项、废止3770项、转化322项、协调50项。从标准种类上看,行业标准(含计划)35600项、国家标准(含计划)2249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2月21日前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集中复审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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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1月10日-2017年2月2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