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按照《2016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进行了《芭蕉芋(旱藕)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宋振华
电 话:0771-282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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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芭蕉芋(旱藕)制品》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芭蕉芋(旱藕)制品》编制说明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