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河北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冀质监函〔2015〕171号)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已发布的1181项河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了初审,并经有关专家复审,形成了《河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清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现征求贵单位对清理结果的意见,请于11月2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此文件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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