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办〔2016〕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要求,省质监局组织33家省直单位和34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安徽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
现按照复审工作安排,将复审结论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若有意见,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程瑶 张丽
联系电话:0551-63356382 63356397
电子邮箱:861980146@qq.com
2016年10月13日
安徽省质监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