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在天津召开,共17位委员以及国家粮食局、农业部、食药总局在内7家单位委员参加了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标准处宮国强处长、齐晓宁副处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张旭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永慧、副主任委员叶卫翔、贾志忍主持。
会议审查通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粕类》、《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加工用酵母》、《冲调谷物制品》、《食用酒精》、《花粉》、《熟肉制品》、《鲜(冻)畜、禽产品》、《糖果》9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植物油》需根据会上意见修改完善后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