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通〔201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汕头牛肉丸》(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传真:020-83813806,电子邮箱:spc204@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 《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