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我委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贵州省2015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项目,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助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2015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我省地方特色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除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食品、保健食品外,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方可建议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但需要在贵州省境内统一实施,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括食品分类和食品安全术语,食品中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等;
(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
(四)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五)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
(二)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包括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
(三)报送材料包括:《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目申请表》(请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申报拟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说明。
请各单位及个人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 档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联 系 人:顾华、陆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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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