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通〔201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和行业发展,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5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建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建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食品安全标准和我省行业发展实际的需求,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申报建议应当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建议,充实和规范我省现行的食品地方标准。
(三)申报建议不得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复和抵触。
二、申报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需要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项目。
三、报送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引导和协助相关团体和个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立项建议要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申报材料包括:《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1)、《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附件2),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委食品处。
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020-83813351,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电子邮箱:
spc204@163.com。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