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按照《2014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鲜湿米粉》、《干米粉》、《龟苓膏》、《海鱼干》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8),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4年12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9)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宋振华
电 话:0771-2823593
传 真:0771-2805181
邮 箱:gxwjwspc@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征求意见稿)
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龟苓膏》(征求意见稿)
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海鱼干》(征求意见稿)
5.鲜湿米粉标准编制说明
6.干米粉标准编制说明
7.龟苓膏标准编制说明
8.海鱼干标准编制说明
9.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