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科【2014】154号
各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检测机构: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定位准确、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标准体系。截止2013年年底,现行有效标准已达126项,其中产品标准110项,基本涵盖现有绿色食品产品范围。因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在体系构建过程中主要依据国家相关食品分类系统和产品特性、生产工艺等制定大类或大宗产品标准,部分地方特色产品或小品种产品不能涵盖。为满足各地绿色食品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向各地征求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立项建议。
请你单位结合当地特色或小品种产品实际申报需求,对照现行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涵盖范围,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标准项目建议表》。推荐立项产品应是有传统食用习惯的产品或药食兼用产品;如推荐立项产品在卫生部发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应经卫生部批复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或取得国家相关保健食品或新食品原料的审批许可后方可推荐立项。
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心科技标准处。我中心将根据反馈情况,对反映较集中并有一定产业规模和市场需求的产品逐步安排立项制定标准。联系人:陈倩;电话:010-62131579;传真:010-62191421;E-mail:peacechen_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