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8月26日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申报的61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请,进行了审评。专家审评结果是:准予其中24个标准立项(具体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立项标准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反馈。
食品处联系人:顾 华,陆 婧。
联系电话:0851-6826074。
电子邮箱:wjw_spc@gzcdc.gov.cn。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