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 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191号)的安排,《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规范要求》(附件1)列入标准项目计划,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组织修订。
经起草工作组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讨论,已形成 “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现向相关企业、专家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表(附件2)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联系方式:
电话:010-68391850 传真:010-68391809
电子邮箱: wangjinghong1809@163.com
附件:
2. 反馈意见表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