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原则
(一)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原则,适应我省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食品生产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二)以我省食品生产现状为基础,解决影响食品安全、制约食品生产的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促进我省食品工业生产,保障食品安全。
(三)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四)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应能代表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先进水平和方向,涉及的食品产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
二、编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有关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需要制订地方标准的。
有地方标准或已实施超过5年,明显不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或与现行相关国标、国家政策相抵触而需要进行修订的。
三、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提出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
(二)各相关单位需填写《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议书》和《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申报书》,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拟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并对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强制执行等方面做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三)请将上述材料于2014年9月1日前以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监督所,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汇总整理,我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后列入2014—2015年度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
联系单位: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崔亚珍
联系电话:029-81298830 传真:029-81298807
地址:西安市唐兴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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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