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查了《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中镉的测定》、《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测定》、《食品中铬的测定》3项标准通过了审查;《食品包装材料甲醛迁移量的测定》、《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测定》、《食品中聚磷酸盐的测定》、《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食品中维生素C(抗坏血酸)的测定》、《食品中氟的测定》6项标准需要对标准中的文字描述、有效数字等问题修改后由该分委会(理化工作组)再行函审;《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3项标准需要继续补充相应实验数据、完善方法学内容后再次由该分委会(理化工作组)进行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