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3]54号)的要求,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我局审查核准,下列351项湖南省地方标准(见附件)通过2013年度复审。经复审确认,继续有效的155项、建议修订的86项、废止的110项。现将复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登记标准复审信息,并注意及时收集标准实施信息,在标准不适应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的需求时,适时提出修订。
二、确认为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标准归口单位应纳入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申报2014年度标准项目修订计划。
三、确认为废止的地方标准,我局按地方标准废止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公告废止。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