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环保函〔2013〕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保护环境,控制大气污染,拟制定上海市《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4年2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科技标准处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 胡 颂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13
传 真:(021)63556020
电子邮箱:hus@sepb.gov.cn
联系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林 立
地 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电 话:(021)64085119
传 真:(021)64089220
电子邮箱:lini@saes.sh.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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