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内容须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区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申报项目内容应整合现行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地方标准.
(三)申报项目内容应突出广西地方特色、传统特色和行业优势.
二、申报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广西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和广西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要从立项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各单位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拟制修订标准的文本草案和起草说明.
2.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
3.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上述材料格式可登陆广西卫生信息网首页/处室专区/监督处/共享材料页面下载.
网址:http://www.gxws.gov.cn/cszc/wszfjdc/qt/.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2月15日前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罗聪彪 黄元新
电 话:0771—5326478 5311107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80号
邮 箱:gxdfbz@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