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我厅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立项依据
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二)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和《海南省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方案》;
(四)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
(五)符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需要、监管工作需要。
二、立项原则
(一)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有利于提升我省食品产业发展水平,解决制约我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项目。
(三)突出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及传统食品的项目将优先列入计划。
(四)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重点领域
(一)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
(三)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四、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鼓励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推荐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有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三)拟担任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四)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推荐材料或论证报告。
五、报送程序
请于2014年1月26日前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
(一)网络报送。电子邮箱:hnwsfg209208@163.com。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98-65229508)。
(二)书面材料报送。请邮寄至海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1月2日
附件
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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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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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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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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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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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订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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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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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
注: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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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出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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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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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选起草单位(如同上,可以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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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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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所需要时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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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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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背景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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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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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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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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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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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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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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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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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员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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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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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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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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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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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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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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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准化工作经历”应填写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及审查工作的主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