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标准的时效性,保证地方标准的统一协调、科学合理,建立与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我局决定对2010年12月31日前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
经检索,《湿巾》(DB12/088-2003)等52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已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拟对上述标准予以废止。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 宗红云 联系电话:27182055
2013年10月24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