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等5项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8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21-61675488或电子信箱spaqbz@126.com。
附件:
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1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