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3年9月为27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雷晶 李月英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戴天有 谭玉菲
联系电话:(010)84926324
(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
7.《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3.《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15.《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铂金埃尔默(北京)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承天示优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臻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
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约克仪器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