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今年全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的审查和网上征求意见,我局确定了201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标准主管部门或技术归口单位应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并加强督导,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二、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制定标准起草计划,草拟标准草案,广泛征求生产、管理、科研等各相关方的意见,完成有关标准送审和报批等工作。
三、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专家审查组会议审查形式。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在完成起草任务后,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应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组织审查的申请并做好标准审查准备。
联系人:祝小龙 电话/传真:024-31512627
电子邮箱: zhuxiaolong888@sina.com
辽宁省质监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