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组完成了所有资料审查和意见讨论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按照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受委托承担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任务,并着手组建清理工作组和秘书组。清理工作组制定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说明》及《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申请资料要求》,对开展清理所需资料的要求做了进一步解释;起草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程序》和《食品包装材料清理资料审查要点》,规范了清理工作程序。自2009年11月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启动以来,共组织召开了十二次工作组会议和若干次研讨会,审查了共计3486份申请资料,先后在卫生部网站对三批拟建议批准的食品包装材料添加剂和树脂名单公开征求意见。清理工作确定的工作程序、清理原则和清理工作的产出均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进行了通报,得到委员会的认可。
作为该项工作的产出,卫生部发布了两批批准的添加剂和树脂名单(2011年第23号公告《关于公布聚己二酰丁二胺等107种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的公告》和2012年第5号公告《关于公布硼酸等30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的公告》)(第三批待发布)。
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首次对我国食品包装材料新物质许可工作审查程序和审查原则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实践。清理工作形成的《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申请资料要求》等文件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提供了参考。通过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对我国食品包装材料领域使用的原料进行了系统的评价,对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完善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管理理清了思路,对保障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包装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