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四)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五)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二)有利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标准适用范围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
(三)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三、立项建议报送程序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一)电子文件报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发送电子邮件至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lnsa23372130@163.com)。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24-23372130)。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邮编:110005,传真:024-23372130 。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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