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国内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2]195号)的安排,由我会负责组织《火锅店分等定级规定》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现经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征求意见,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于网上再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意见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电话:010-68391385
传真:010-68391387
Email: zhangc31@126.com
附件2、征求意见表(火锅店分等定级规定)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