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2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
请将意见回复表发至电子信箱:plan@sa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 ×××单位对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附件3:国家标准立项意见回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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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2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
请将意见回复表发至电子信箱:plan@sa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 ×××单位对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附件3:国家标准立项意见回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