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升级的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12年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适应需求,促进发展。切实增强地方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健康安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突出创新,重点突破。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标准研制,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的转化。
3、瞄准空白,完善体系。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可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以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
4、技术成熟,切实可行。鼓励制定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承担单位具备组织、技术、资金等保障条件。
二、申报范围
1、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农产品生产加工规范、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机化技术、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疾病防控、现代林业及水利设施等领域的标准;
2、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标准;
3、围绕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突出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物联网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批零餐饮、房地产业、社区服务、商贸服务、文化旅游等民生性服务业方面的标准;
4、围绕“黄蓝”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等方面的标准;
5、围绕节能减排及低碳经济,突出重点行业高耗能产品能耗,汽车、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排放、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标准;
6、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标准;
7、围绕公共安全,突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标准的其他技术要求。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全面考虑建立实施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和选项工作。
2、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性质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3、报送项目单位应认真填写《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一)、《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建议)》(附件二)、并编制标准草案。报送单位要将以上三个文件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归口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在地市级质监局或省直有关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报送时间截至到2012年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兆宏 牟海宁
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政编码:250002
电子邮箱:muhn@12365.sd.cn
联系电话:0531-89012082 89012088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