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政发〔2011〕1号)和《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1〕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中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现代农业四大产业的标准体系,实现我省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的西部强省的新时期发展目标,根据标准化法律、法规,现就申报2012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陕西省地方标准由我局编制计划、组织审批、编号和发布。请各市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地方标准的申报范围,结合行业、地区特点,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二)要重视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能够提升全省“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并给予重点支持。
(三)可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优先采用。
(四)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编制《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其内容详见附件。
(五)经我局初审,凡符合申报要求的地方标准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列入当年项目计划并在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二、申报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艺技术规范,农业良种选育、节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广、机械应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技术规范;
(二)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产品的通用技术条件、安全技术要求;
(三)促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推进资源节约,服务循环经济产品的通用技术条件、安全技术要求;
(四)各类服务行业、公共管理机构的服务规范;
(五)行业管理技术规范;
(六)《陕西省农业标准体系》中还需要增补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列入《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标准综合体》中需要修订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
(七)对需要修订的或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申报修订。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本次受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期内将《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寄送我单位,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29-87292249
地址:新城省政府8层22号标准化处 邮编:710006
E-mail:sxbzhc@126.com.cn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