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前预审的基础上,专家组对标准内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组认为《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的制定过程符合标准工作程序,标准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衔接,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填补了国内微生物农药安全性评价领域相关标准的空白,对科学评价微生物农药的安全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促进我国微生物农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通过审定的《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致病性试验、急性经肺毒性/致病性试验、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细胞培养试验、亚慢性毒性/致病性试验、繁殖/生育效应试验等项目,满足了现阶段微生物农药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的需求,将对我国微生物农药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