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8]11号)的安排,由我会负责组织《米饭、米粥(粉)制品》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现经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征求意见,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于网上再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1年12月1日前将意见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电话:010-6839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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