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3 月,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共收到医疗服务、血液、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报送的18 项标准报批材料,共发出标准审查意见通知书19 份。经监督中心审查,上报卫生部的有《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3 项学校卫生标准、《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等3 项职业病诊断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项消毒卫生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5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卫生部修改意见,卫生监督中心再次报批的有《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卫生要求》、《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 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等4 项环境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