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沧州市地方标准立项通知要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需在12个月内完成。为强化计划项目管理,切实保障标准技术支撑的时效性,我局对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展开全面清理。经核查,对于2023年12月30日前立项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0日仍未报送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其项目计划将按规定自动终止。
经审慎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终止《富硒食用菌栽培技术规程》等12项沧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相关标准如下:富硒食用菌栽培技术规程
蛋鸡笼养管理规程(修订DB1309/T 21-2007)
肉猪养殖管理规程(修订DB1309/T 22-2007)
奶牛养殖管理规范(修订DB1309/T 2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