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制定36项,修订13项,共49项。
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起草单位认真研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按程序延期或终止。
省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71-8976145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相关标准如下: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松花菜生产技术规程 | 修订 |
果蔗生产技术规程 | 修订 |
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与管理指南 | 制定 |
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要求 | 制定 |
计量实验室智慧建设指南 | 制定 |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