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及“1+4”系列文件要求,不断健全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和量值溯源体系,规范固定污染源运维质量管理和生态环境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下达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一、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政编码:750011)。请在信封上注明“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或“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发送至nxfxcsk@163.com,联系电话:(0951)8688636。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发送至1986652613@qq.com,联系电话:(0951)868862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29日
附件1:《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pdf
附件6:《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