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市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黄丽君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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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
2. 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
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