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为做好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广泛征集、研究论证年度立项建议,在与地方特色食品标准技术协作组沟通基础上,我委拟订了《2024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处。
电子邮箱:sspaqk@126.com
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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