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对2019年批准发布现行有效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开展了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经技术审查、征求意见,提出复审结论。
现将《标准地址信息规范》等39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若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0971-6161723 6138752(传真)
电子邮箱:qhbzhhch@163.com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