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邮政局组织研制了《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标准意见反馈” 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iaoym321@163.com, 请将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为“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标准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国家邮政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