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本标准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7-2016)的整合修订。
(二) 标准对于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有何特殊规定?
本次修订纳入了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相关安全要求。标准针对此类材料规定了所用淀粉的种类及质量规格要求;考虑到对于淀粉含量较高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其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检测值主要受其中淀粉成分的影响,因此针对淀粉含量≥40%的产品规定了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特殊要求。
(三) 修订后标准对于植物纤维填料是如何管理的?
本次修订明确了植物纤维填料的管理原则。植物纤维填料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GB 9685)的要求。
(四) 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标准相比于GB 4806.7-2016有何变化?
为了管控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芳香族伯胺迁移到食品中带来的风险,本次修订增加了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芳香族伯胺是一类含芳香性取代基的胺类物质,可能来源于食品接触材料中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的次级反应产物等。除了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中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外,其他来源的芳香族伯胺应符合本标准表2中“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的限量要求。对于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在本标准附录 A、GB 9685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树脂名单相比于GB 4806.6-2016有何变化?
本次修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和风险评估结果完善了塑料树脂名单、限量及使用要求。此外,标准还明确了树脂合成所使用单体或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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