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在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局对申报的修订项目进行了项目审核。现就拟修订立项项目(第二批,见附件1)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202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拟修订立项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传真:55526457;电子邮箱:bzh@scjg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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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拟修订立项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附件:2.意见反馈表
相关标准如下:项目名称 | 被修订标准号 |
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 | DB11/T 1001-2016 |
地理标志产品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 | DB11/T 1189-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