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8月16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李竹霞;电话:13916471760;
电子邮箱:li_zhux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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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快捷方式
《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快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