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盐地碱蓬制品》(征求意见稿)、《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征求意见稿)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15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 系 人:李墅怡
联系电话:025-864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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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盐地碱蓬制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