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了2024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本批计划共312项(见附件),制定305项,修订7项,全部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其中,农业标准205项、工业标准37项、服务业5项和社会事业标准65项。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在18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立项项目自动作废。
附件: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计划汇总表(共312项)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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