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市地方标准,现将其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开之日至2024年6月5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填写《中山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我局标准化科。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21625
电子邮箱:zsbz1107@163.com(意见收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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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地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2.中山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