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厦门特色的城市标准体系,全面支撑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4年度厦门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为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推动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依据《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确定立项范围为:
1.现代产业体系标准化,重点在我市“4+4+6”现代化产业;
2.城市发展标准化,重点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乡村振兴;
3.社会建设标准化,重点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
4.生态环境标准化,重点在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保护、污染防治;
5.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发展,重点在推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工作中的标准化项目;
6.重大平台标准化支撑,重点在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工作中的标准化项目。
二、申报程序
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归集,并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需要,研究、遴选后提出立项申请。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制定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冲突等方面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标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交至市市场监管局。
(三)申报材料(纸质资料须盖章)
1.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说明制定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目的及意义、各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经费保障情况等):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地方标准草案: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4.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应提交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
5.地方标准原则上不应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
根据《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立项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联系人:余权华 联系电话:269983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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