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拟废止653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在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真实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标准化管理处提出。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邮编:130022。同时将上述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信箱:406231521@qq.com。
联系人:刘洋铭,电话:0431-85237056。
附件:拟废止653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目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4月11日